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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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8月14日拟作出
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2017-8-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四川省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等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28-80589007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8月1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四川省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 |
2 |
1.5万吨/年氯化法钛白氧化试验装置项目 |
四川省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
建设内容: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位于大渡河干流上,是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调整规划的第19个梯级。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乐山市金口河区、雅安市汉源县和凉山州甘洛县境内,距离上游深沟溪水电站25km,距离下游枕头坝二级水电站4.1km,距下游金口河区行政区所在地约4.7km。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下游用水。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总装机容量720mw(180mw×4台机组)。
建设单位:国电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85.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165.76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电站于2015年5月下闸蓄水,2015年12月四台机组全部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后,进入蓄水池投入混凝剂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业主营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现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采取洒水降尘、蓬布覆盖运输、车辆限速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弃渣及时就近运至指定的渣场堆放。采取设置阻尼网、密闭作业、限时作业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采取了一系列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委托贵阳院编制了《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蓄水前动物保护方案》,委托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进行了野生动物驱赶和辅助迁移等措施,沿搜救路线立牌宣传,并确定左岸库尾一线天、左岸库中丁木沟及右岸坝前苦竹岩村寨三处为野生动物监测点,进行蓄水期监测。s306公路复建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沿线施工场地布置及相应的施工工艺进行优化调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景区。至s306公路复建工程完工,未发生对大峡谷地质公园的破坏性活动。对江沟沟口黄葛树采取围栏防护与立碑宣传措施;委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展了文物发掘与提取资料工作。
营运期:电站安装了坝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统。建设单位委托贵阳院编制了《四川省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蓄水及运行调度环保方案》,确保在蓄水及运行阶段下泄不低于327m³/s的流量;编制了《四川省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鱼道工程专项设计报告》并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查通过(水电规环保[2012]32号)。2014年9月,鱼道工程完工并通过专项验收。2015年8月,黑马鱼类增殖放流站二期工程投产运行。建设单位分别于2014年7月、2015年5月和2016年10月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分别向大渡河放流了4.5万、6.5万和6.5万尾珍稀鱼苗。2016年11月,四川律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大渡河枕头坝水电站中长期放流鱼类研究大纲》和《大渡河枕头坝水电站放流效果监测研究大纲》并通过了专家审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2014年10月,贵阳院与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合作编制完成《大渡河枕头坝至沙坪河段鱼类栖息地保护方案建议报告》。2016年8月,成都耶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大渡河沙坪至龚嘴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规划方案》并于2017年3月通过四川省水产局审查,待省政府批准。2016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贵阳院开展鱼道工程过鱼监测和过鱼效果跟踪研究。
业主营地、大坝厂房生活污水均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废油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移民搬迁安置资金已补偿到位,安置工作已完成,并通过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组织的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按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了文物保护、古树保护、大峡谷地质公园保护措施,完成了各项复建工程。
2、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调查结果
项目建设期间对主体工程区、渣场区和施工公路区等水土流失分区采取了建设工程护坡、挡渣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因建设单位拟继续将江沟渣场用作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渣场,建设单位承诺(国电大枕函[2016]75号)在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中落实江沟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局要求江沟渣场暂缓实施复垦工作。
3、水生生态影响调查结果
电站通过发电和泄洪闸确保在蓄水及运行阶段下泄不低于327m³/s的流量,并安装了坝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2014年9月,鱼道工程完工并通过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分别于2014年7月、2015年5月和2016年10月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分别向大渡河放流了4.5万、6.5万和6.5万尾珍稀鱼苗。业主营地、大坝厂房生活污水均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4、陆生生态影响调查结果
经调查,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占地区域均已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工程建设未造成明显的陆生生态环境问题。
在库底清理和蓄水阶段,没有发生致使野生动物发生病、受饿、受困、受伤、死亡的情况,没有需要救治的野生动物。库底清理范围和库区水位涨落带是沿大渡河岸呈带状分布的狭长区域,野生动物容易穿越和避让,库底清理活动和蓄水活动对野生动物生存条件和栖息地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氟化物、镉、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汞、砷、铁、锰、ss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库中和坝前两个监测点位总磷略有超标。根据验收调查分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上游来水的总磷本底值偏高。
6.噪声监测结果
随着施工结束,建设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消失。
营运期间,所测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7.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检查结果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尚未产生,产生后拟在厂内暂存后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收集处置。
8.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对电站工程建设影响区域内共发放142份居民调查表和19份团体调查表,收回有效调查表共161份。经统计,被调查者均对枕头坝一级电站工程建设所做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9.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报送当地环保部门,电厂升压站主变设有事故油池。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四、联系人及明升网址的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王工 073185073739
建设单位:侯工 13981326850
1.5万吨/年氯化法钛白氧化试验装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5万吨/年氯化法钛白氧化试验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1.5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初品。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0981万元,环保投资4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建设完成。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环保设施检测单位:攀枝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脱氯尾气全部返回氧化袋滤器,经氧化袋滤器分离的氯气全部返回到公司既有海绵钛生产线的氯化车间使用;料仓除尘尾气经二级碱洗处理后排放,尾气排口设置有氯气在线监测设备。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进一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施了“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尾气喷淋净化废水、冷却循环浓盐水、化验室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经收集后送公司已建的海绵钛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已建的海绵钛生产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公司已建的海绵钛生产线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格栅中和调节池厢压机过滤中间水池调解ph 电控一体净化器”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出水部分用于钛冶炼厂浇渣,其余部分厂区内回用,生活污水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出水部分用于厂区绿化,不能回用的处理后生活污水进入厂内雨水及清下水排放口,在该排放口设有在线监测设备。
3.噪声与固废治理措施: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对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海绵钛生产线产生的氯化炉渣送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渣场,由公司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建设专用贮存渣池储存,本项目产生的废油依托海绵钛项目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预热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相关标准要求;洗涤尾气排口中氯气、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氯气、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和北厂界环境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南厂界和西厂界环境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有超标现象,超标厂界至噪声衰减达标界范围内无居住户。
3.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污泥送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渣场堆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期间数据推算,项目so2、nox、氯气和氯化氢的年排放量均低于环评预测值;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5.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经统计,所有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和基本满意态度。根据验收监测单位对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的走访结果,该项目无未解决的环保投诉。
6.卫生防护距离内情况检查结果
经验收监测单位现场核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保护建筑分布。
7.“以新带老”措施检查
海绵钛生产线产生的氯化炉渣送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渣场,由公司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建设专用贮存渣池储存,专用贮存渣池采取了防渗措施。厂区内海绵钛配套建设的临时堆场目前搭盖蓬布防雨,临时堆场周边建有渗滤液收集系统。
8.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了《钛业公司氯化钛白生产中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有:氯化车间、成品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主要区域采取防渗处置;四氯化钛、甲苯、柴油贮罐区均设置有围堰和视频监控。项目依托海绵钛生产线已建的事故应急池。设有氯气泄漏及燃爆防范措施。项目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了“防雨、防渗和防流失”措施。
四、联系人及明升网址的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岳工(028)-61501122
(2)建设单位:方鑫1532899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