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2019年第11期(总第49期)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全省各地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
2019年5月,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污普办《关于开展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工作。
一、多方收集整理名单。省污普办与省统计局协调,收集全省有关四经普数据下发各市(州)。全省21市(州)积极主动作为,多方收集2017全年用电量数据中工业企业清单,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检查名录、重污染天气应急名单、“12369”等其他信访举报清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入河排放口清单、加油站信息等名录清单,整理不同来源数据20万余个,形成待核实调查对象名单下发县(市、区)。成都、南充、乐山等市严格过程监督,保证工作质量;阿坝、甘孜,泸州、内江、资阳等市(州)严格工作标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抢抓进度。阆中市开展分源比对核实、补充调查。
二、全面开展数据库比对。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核实和补充调查,对涉及的普查对象进行全面比对,通过与不同来源数据比对,确定与普查数据库不匹配的有10万余个,匹配的有13万余个。按照“已纳入普查,名称变更”“2017年已经关停、取缔”“查无此企业”“2107年以后新建”“其余不在普查范围的”“其他”等七种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备注说明。
三、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经过全省对普查名录的比对、核实,扣除重复对象,最终增补数量共884个。其中,工业源增补69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增补13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补4个,入河排污口增补43个,加油站增补10个,油品运输企业增补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