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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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6月26日拟作出
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2017-6-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一期)等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28-80589007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7年6月26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一期) |
2 |
宁211井、宁212井钻井工程 |
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一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一期)。
建设内容:20万吨/年硫磺制酸、50万吨/年磷矿选矿、7.5万吨/年磷酸、15万吨/年磷酸一铵、3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
建设单位: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凉山州雷波县顺河乡。
工程投资:总投资588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10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省化工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宏扬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处理措施:
硫酸车间硫磺制酸尾气经除雾器二级氨水洗涤处理后由1根
在硫酸装置边界外
2.废水处理措施:
硫酸车间尾气洗涤水送磷酸一铵或长效缓释肥装置回用,未外排。磷矿浮选废水全部作补充水直接回用于磨料工段,未外排。磷酸车间生产废水送过滤工段作洗水,循环利用,未外排。含f废水综合利用生产氟硅酸钠,未外排。磷铵车间二次蒸汽冷凝水和混合冷凝器排污水送磷酸过滤工段作冲盘水,不排放。一次蒸汽冷凝水回化水站处理后作锅炉用水,未排放。长效缓释肥车间转鼓造粒尾气洗涤水返回长效缓释肥工段配料,未外排。化水站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磷酸选矿工段,未外排。装置区地坪冲洗水及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泵送选矿车间回用,未外排。硫酸车间地坪洗涤水回用于磷酸装置作洗水,未外排。选矿车间地坪洗涤水作补充水回用于磨料工段,未外排。渣场浸出液返回磷酸过滤工段作洗水,未外排。生活污水送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或磷矿浮选车间磨矿水,未外排。
3.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硫磺制酸尾气中二氧化硫、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磷矿粗破碎设施、磷矿中破碎设施及磷矿筛分设施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萃取含氟尾气、干燥塔尾气中颗粒物、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及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转鼓造粒干燥塔尾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硫酸雾、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的最大浓度均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的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处理情况检查结果
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部分点位昼、夜间厂界噪声排放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超标厂界外临山,无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该项目废催化剂由催化剂生产企业回收。熔硫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定期清理后送磷石膏渣场分区堆存。生活垃圾送顺河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
5.污染物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故未统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实际排放总量分别为19.6t/a、22.4t/a,均低于环评预测值。环评阶段以热风炉计算nox排放量,实际生产中热风来于硫磺制酸蒸汽,热风炉停用,故未统计nox排放总量。
6.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情况检查
项目按环评要求划定的硫酸装置边界外
7.地下水现场检查情况
渣场修建了拦渣坝和排洪沟等水保设施,采取了防渗措施,并已通过了工程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委托地勘单位在渣场下游设置了两口地下水监测井,验收监测期间监测井无水。
8.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29份。经统计,90%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态度,无反对意见。
9.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建设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液氨贮罐区设置了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厂区配置了一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液氨贮罐、硫酸贮罐设置围堰,并采取地面防腐、防渗措施;厂内建有
四、联系人及明升网址的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丁工(028)-61501122
(2)建设单位:王部长18981599226
宁211井、宁212井钻井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211井、宁212井钻井工程
主要验收建设内容:配套的环保设施与措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建设地点:宜宾市高县、兴文县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0%。
工程建设情况:宁211井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3月完工;宁212井于2012年12月,2013年4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钻井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炯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兴文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循环使用后的剩余钻井废水和洗井、酸化废水由密闭罐车运至阳78井回注;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后农灌。测试放喷废气点火灼烧。对各类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和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了噪声补偿及临时撤离等措施。基本落实了井场及临时占地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如下:
1. 社会影响、生态恢复及水保措施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对工程占地、临时占用农田和毁坏作物、植被而造成当地农户的损失已进行了赔偿;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已移交给地方;井场修建有挡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
2.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建设单位委托兴文县环境监测站和四川炯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测地表水监测断面中的ph值及氨氮、cod、bod5、石油类、硫化物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所测距离井口最近取水点中的ph值及nh3-n、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氯化物、硫化物、铁、锰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所测站界环境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1)废泥浆、岩屑进行了无害化固化填埋。
(2)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有相应的环保应急预案,并已报送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备案。预案明确了生产一线和管理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钻井期间对井口周围群众开展了井喷事故的自我防范和自救知识宣传工作。废水池进行了防渗处理;油罐区设置了围堰。
四、联系人及明升网址的联系方式
(1)验收调查单位:杨飞 13883731796
(2)建设单位:廖凯 1598404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