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2016年12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5日,我厅对西部大通道兰州至磨憨公路(四川境)雅安至泸沽高速公路等3个建设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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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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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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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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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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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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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气田17亿方/年试采工程气田水综合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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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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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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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通道兰州至磨憨公路(四川境)雅安至泸沽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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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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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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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mw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30mw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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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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